发布简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笔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招聘简章、考试具体安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通过长沙市第三医院官网( https://www.cssd3yy.cn/ )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对照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报名成功后需立即打印本人的《长沙市第三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2.报名网站: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址:www.jobgov.com)。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拨打服务咨询电话:400991529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09:00—7月10日17:00。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5.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以下附件(照片或扫描件):
(1)近期1寸彩色免冠电子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需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5)报考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若毕业证专业不能体现,需上传毕业院校(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执业证的,提交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7)报考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提交规培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或规培基地出具已完成规培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9)其他需要提交的岗位要求材料。
以上前4项为必须上传资料,后5项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选择上传。如未上传岗位要求所需资料,或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正常报考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6.本次招聘考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切勿相信有关缴费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招聘单位。
(三)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13日—7月14日(8:30—12:00,14:3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长沙市第三医院门诊楼8楼多功能厅。
3.资格审查材料
(1)纸质版《长沙市第三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岗位所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报名上传相关附件要求)。
4.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备齐所需资料,资料不齐全的考生,如不能在2026年7月15日12:00前提供所需补充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委托书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笔试资格。
7.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后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相关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等信息将于资格审查后在医院官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四)准考证打印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9:30。已完成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五)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7月18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原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和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方可进入考场。
3.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4.2026年7月21日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7月22日(8:30—12:00)到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地址:长沙市第三医院行政楼2楼233室,电话:0731-85171617)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成绩复核内容为答题卡是否扫描完整清晰,是否存在漏评、漏记、漏统情况,考生不能查阅本人或其他考生试卷、答题卡。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向考生反馈成绩复核情况。
(六)考核
2.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等在医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自行查阅。
3.考核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核环节。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人数的岗位,则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见第七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七)合格分数线及总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考核总成绩和考核每一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面试成绩占比6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比40%合成考核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设置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100)+考核总成绩×(40÷100)。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再次相同的,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下同)。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在医院官网公布。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若后续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不再递补。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及考察公告在医院官网公布。
2.考察由医院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完成调档及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医院研究审定后,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报到入职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