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重大,请家长严格履行法定监护主体责任,重点做好学生假期心理陪伴、情绪疏导、作息管理和习惯养成等工作,向孩子系统普及防溺水、交通出行、居家消防、网络安全、校园欺凌防范、电信诈骗防范等安全常识,全方位筑牢学生假期安全健康防线。
要加强对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生命教育,严格落实“七不两会”工作要求: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河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请务必教育您的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骑车载人;不乘坐证件不全和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严禁乘坐超员、超载车辆,严禁乘坐酒驾车辆、黑出租等;严禁16岁以下中学生骑电动车,严禁驾驶机动车辆,严格落实"一盔一带"交通安全要求。
请您教育孩子不到危险区域玩耍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他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防范暴风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侵害。
第一要加强居家安全教育和管理。在家时注意安全,不玩火,不私自违规操作电器,不玩危险的玩具和游戏;不随意动用燃气设备,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不得私自结伴外出活动,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游戏厅、棋牌室、录像厅和歌舞娱乐场所等。第二要加强饮食安全管理。不购买、食用“三无”产品;不到无证摊贩购买食物;不食用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少吃油炸食品,不随便吃野菜、野果。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第一,家长需帮助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孤僻、不合群、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欺凌。教育孩子珍爱自己、善待他人,珍惜同学友谊,不做伤害他人的事情,友善与人交往。第二,加强法治教育。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增强孩子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以免受到不法侵害。严禁孩子在校内校外“拉帮结派”,教育孩子既不做残忍的施暴者,也不做软弱的受害者和冷漠的旁观者。第三,做好防欺凌教育。家长可以结合一些校园欺凌案例来引导孩子,进行防欺凌教育。提醒孩子平日里加强体育锻炼;上下学尽量结伴而行;在校不与同学发生冲突;穿戴尽量低调,以免引起他人贪念。
教育孩子牢记防性侵十条提醒:①提醒孩子不要与陌生人搭讪,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饮料、食物和礼品。②提醒孩子不要独自到偏僻的地方玩耍。③提醒孩子衣着打扮要得体、大方。④提醒孩子不要独自搭乘陌生人车辆。⑤提醒孩子不要夜晚单独外出,更不要夜不归宿。⑥提醒孩子不要单独和异性待在一个封闭的空间。⑦提醒孩子不要进入歌厅、酒吧等娱乐场所,不要饮酒。⑧提醒孩子不早恋,不在网络上和陌生人聊天和视频,不单独和异性约会。⑨提醒孩子面对不当身体接触,坚决拒绝。⑩提醒孩子受到伤害,要尽快告诉家长或报警。
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假期对孩子的日常监管,教育并约束孩子远离宗教活动场所,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不参加带有传教内容、宗教色彩的培训班、冬令营、研学营等各类活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正确使用网络,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不参与色情、暴力、邪教等不健康游戏。不随意在网络上透露自己和家人的相关信息,严格管控孩子的手机,让孩子做到健康上网、绿色上网、文明上网,不得沉溺网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请牢记:“六不”:不轻信、不汇款、不透露、不扫码、不点击链接、不接听转接电话;“三问”:遇到情况,主动向本地警察询问、主动向银行询问、主动向当事人询问。
提醒孩子假期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诱惑,不进入电子游戏厅、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场所, 聚会选择正规场所,避免接触社会闲散人员;未成年人不许吸烟,不准喝酒。外出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与家长保持联络直至安全回家,不与社会不良人员接触,不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远离黄赌毒。
家长要多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假期,加强亲子沟通,营造积极和谐的家庭氛围。可通过“阳光心课程”“名师云课堂”等优质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学会利用《中小学心理健康关爱手册(家长篇)》,引导孩子多与他人做健康积极的沟通交流,学会自我控制和调节情绪,积极化解各种心理问题,杜绝因心理问题而诱发的安全事故。有需要的家庭可直接拨打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热线(0731-84783610)、市心理援助热线(0731-85501010)或其他部门援助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