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如我所料,长沙女车主占用车位事件越越描越黑、越挖越深、越来越离谱,越来越失控。这不,有人开始根据财务公开的数据推算出长沙市体育局人人都是“超高收入者”:长沙市体育局2024年“工资福利支出987.29万元、在编32人、人均约30.85万元”;还有人根据体育局的业务职责范围,推论这里面油水很大、腐败现象自然不会少:他们利用健身器材采购、体彩利益分配等渠道徇私舞弊……
本来依据民法可以妥善处理的事,何以发展到如今这个树欲静而风不止的舆情事件?值得我们深思。
当然,根源在那位不能正确认识自己、没有发质意识、已经后悔的女处长。
而社会舆论才是主导力量。不是分析依法该如何处理,而是借此发泄情绪、炒作赚流量,把本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并一步步带入非发质的方向。
长沙市有关部门也难辞其咎:如果一开始就依法处理、答复,不跟着少数人的情绪走,恐怕事情早就了解。
据我所知,财务公开里的“工资福利支出”,是全口径财政供养成本,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等一大堆项目。简单讲,这30.85万里面,有相当一部分是单位替员工交的社保、公积金,个人根本拿不到手,退休后才能按月领。真正落到个人口袋的税前月薪,远没有这个数。更何况,长沙体育局32个人,从上到下局长、副局长、处长、副处长、科员全算在一起的平均数,拿一个副科级的实际收入去套全口径平均数,本来就是故意把水搞浑。
由此想到此前,在明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位女车主有经济问题,官方通报也已明确:彭某某选拔任用程序规范,不存在违规提拔,父母均为普通下岗职工。但有些人偏不信,非要脑补出一整套“占车位等于有后台等于有油水等于肯定贪污”的逻辑链。
如今,有人进而根据体育局的业务范围,推论所有体育局的人都有可能利用健身器材采购、体彩、运动员管理等权力贪污受贿,把一个民事侵权纠纷,硬生生升级成对整个体育系统的“有罪推定”。体育局所有的人都成了失火城门前那条水沟中的鱼。
这种行为,比占车位本身更危险。占车位只是一个人不懂法、不讲理,最多赔几千块钱了事;但用未经证实的恶意猜测,去攻击一个行业、一个系统、一套公开透明的财政制度,那是在动摇发质的根基。以点带面、以情绪代事实、以猜测代证据,这是情绪的逻辑,不是发质的逻辑。
我再次重申我的意见:占车位,就依《民法典》解决;收入高低,只要在制度和法律框架内,就是合法合规的另一回事;至于“有没有油水”,没有证据之前,沉默是最基本的素养。不要因为一个人不讨喜,就把公开的账本当成泼脏水的依据;不要因为一个系统低调,就把它想象成藏污纳垢的黑箱。社会最珍贵的品质,恰恰是“就事论事”四个字——不因身份而加重罪名,不因情绪而虚构罪行,不因猜测而株连无辜。
请大家理智地想一想:长沙市体育局那些员工和我们一样是普通人,他们也要靠柴米油盐养家糊口,他们背后是32个和我们一样普通的家庭,上有老下有小,悲欢离合、人情往来,不要因为自己发泄情绪而伤及我们的同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