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品类(共五大类,每类确定两家中选供应商,实行比质比价供应,以确保供应稳定和价格合理。)
1、大米面粉类。包括大米、面粉、面条、米粉及其他谷物制品。该类食材应为国家标准等级以上的优质产品,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明。
2、食用油、干货、调料类。食用油包括菜籽油、大豆油、 花生油及其他食用油,该类食材应符合国家食用油标准,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或检测不合格的植物油产 品;调料应为正规厂家生产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干货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好、标签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齐全清晰。
3、鲜肉、禽蛋、水产品类。鲜肉包括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制品,该类食材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应当日配送,确保新鲜度;鱼类、虾类等水产品应提供产 地证明和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禽蛋类食材应具有产地证明和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应在保质期内且外观完好。
4、冷冻品类。冻荤类食材原则上不超过荤类食材总量的10%;所有冷冻品须检验检疫合格,并提供肉质合格证明及当批次检测报告,包装及标签信息(品牌、规格、类型、净重量等) 须清晰完整。
5、蔬菜、豆制品类。食材须符合无公害 农产品国家标准,要求食材新鲜、品质良好,蔬菜应具备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豆制品须提供化学检验合格证明,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时应索取产品合格证及同批次检验(测)报告。
(二)供货期限
2026年8月25日—2027年7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如遇学校食堂经营模式调整、不可抗力,学校可无条件终止供货合同。
(三)食材统一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材来源可追溯。
3、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合格证明。
4、食材包装完整、标识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储存条件等信息。
5、不存在以次充好、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质量问题。
6、蔬菜类食材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肉类食材兽药残留检测合格。
中选供应商每批次配送食材均应随货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将逐批查验并留存记录。
(四)食材配送要求。
1、配送时间。中选供应商应按照学校指定的时间准时送达,确保食材有足够的验收入库和处理加工时间。
2、配送频次。鲜肉及水产品类、蔬菜、米面粉类应每日配送;食用植物油类可每周或每两周配送一次;禽蛋类、调味品、干货等可根据学校需求确定配送频次。
3、配送数量。中选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学校订单数量配送,足斤足两,不得短斤缺两或擅自增减配送量。
4、配送温度。鲜肉、水产品、禽蛋等需要冷链运输的食材,配送全过程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条件,冷链食品配送温度应符合食品安全储存温度要求。中选供应商应配备专用冷链配送车辆。
5、配送包装。食材应使用清洁、安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不同类别的食材应分开包装,不得混装。
6、配送人员。中选供应商的配送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穿着清洁工作服,遵守食品卫生操作规范。
7、配送单据。每次配送应提供规范的送货单,载明食材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测情况等信息,送货单应由学校双人验收签字确认后双方各留存一份。
8、应急保障。中选供应商应制定食材配送应急预案,在突发情况(如交通受阻、设备故障、货源短缺等)下能够及时采取替代措施,确保不间断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