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5年12月1日13时12分,芙蓉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至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佳兆业广场L3层衡某餐饮店,发现该餐饮店餐厨垃圾未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垃圾,与塑料盒、塑料袋等其他垃圾相混合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理结果依据《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责令餐饮店经营者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当事人已在规定时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案件办结。来源:长沙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