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3.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未录取,不得以普通类考生考试录取,具体规则详见《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4.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二、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考生末位同分采取加试方式排序。
三、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
1.所有专业的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180分,若有某专业计划未录满,按照报考该专业考生总成绩不低于420分从高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