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小区B栋、D栋两台电梯的使用标志不符合规定,经查阅,该小区在用22台电梯的定期检验报告结果均为不合格。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长沙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系该小区内22台电梯的使用单位,前述电梯在2017年11月3日、2018年11月26日、2019年10月18日经检验机构定期检验后,均为不合格,但仍继续使用。当事人使用的电梯经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对于当事人使用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行为,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予以处罚。来源:物业精英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