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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抓拍证据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敬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