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惨死、公权包庇:长沙医疗致死案背后的系统性迫害,省公安厅为何视而不见?
2010年10月,我时年1岁10个月幼女在湖南省儿童医院就诊期间,被罗如平、廖亦男、甘路民、郑敏翠等医生无指征、超剂量滥用违禁药物致死,涉嫌故意杀人与医疗欺诈。作为父母,我们向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报案,却遭遇了一场令人发指的公权报复与系统性包庇。
雨花分局的行为,已突破执法底线:对有罪者不立案,对无罪者报复立案。明知医生涉嫌刑事犯罪,却拒不立案侦查,公然包庇;只因我们依法维权,便滥用职权对我们启动报复性刑事与行政立案,故意构陷,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与报复陷害。
更恐怖的是,这并非个案,而是跨辖区、跨部门的系统性迫害网络。我们在高桥、洞井、荷花园等派出所辖区,长期遭受非法跟踪、偷拍、噪音滋扰,甚至遭遇投毒、暴力踢打。多次报案,换来的却是派出所集体包庇,不法分子从未被查处,违法犯罪持续升级。荷花园与高桥派出所更联合设局构陷,高桥派出所盛闹副所长还在我家门口违规安装天网监控、破墙入户,严重侵犯隐私,公权沦为报复工具。
关联案件更印证执法不公已成常态:天心分局对“兰蔻投毒案”应立不立,还泄露笔录助嫌疑人串供;芙蓉分局韭菜园派出所赵国宏所长,在我多根肋骨骨折、多处受伤报案时,恐吓威胁、抢夺财物、无证搜查、违规使用械具,非法拘禁,违法作出行政处罚;芙蓉交警支队对交通事故报案不作为。
本人向长沙市公安局督查部门控告,却被违规转为信访件,以“不属实”驳回,系统性包庇坐实。这一网络以打击维权者为目标,跨区协同、手段恶劣,从行政不作为到刑事报复,从软暴力到公权监视,甚至纵容投毒,已具备黑恶势力特征,而部分公安人员沦为“保护伞”。
依据《刑事诉讼法》,本人向湖南省公安厅提出刑事控告,申请并案侦查、追究所有责任人法律责任。然而,省公安厅严重超期、拒不履职,将刑事控告违法转为信访并终结,用程序空转掩盖下属罪行,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更是主动的制度性包庇。
幼女冤死未雪,失独母亲反遭构陷,公权包庇黑恶,法治尊严被践踏。我们恳请社会各界关注,敦促湖南省公安厅依法履职,彻查这起涉及医疗犯罪、公权滥用、系统性包庇的重大案件,还逝者公道,还百姓法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