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次检查中多个项目存在抗浮设计不到位问题,结合行业规范与实际工程案例,其主要表现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勘察数据支撑不足,部分项目未准确测定抗浮设防水位,未充分考虑地下水季节性变化、周边工程降水影响,导致设计依据失真,违背《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中关于设防水位确定的基本要求。
直白的讲,地质勘察在对项目建设长度周边水系、地下室补给、周边场地将来规划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比如湘江边某地下室面积3万平,距离湘江仅400m,地质条件为砂性土,设计资料考虑抗浮水位不足,在第三方资料核验中要求,重新核定抗浮水位,充分考虑湘江水补给。
某项目开发建设完成5年内地下室无渗水、漏水迹象,随着周边项目建设,周边项目±0.000标高全部高于本项目3~4m,导致地下室形成汇流区,导致地下室底板出现上拱、开裂、渗水等一系列常见事故。
二是设计参数取值不规范,部分设计未按规程要求选取锚固体与地层界面粘结强度、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等关键参数,抗浮安全系数未达到强制性条文标准,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三是抗浮措施选型不合理,部分地下工程未结合地质条件选用合适的抗浮锚杆、抗浮桩等构件,或构件布置密度不足、锚固长度不够,无法有效平衡地下水浮力,类似问题曾导致多个项目出现地下室底板开裂、渗水等事故。构造与计算假定不一致。
如2018年某项目秋汛一个月,地下室顶板未回填完成、临时停电降水暂停,导致地下室顶板梁柱发生扭曲重大变形、挡土墙开裂、底板开裂处泉水喷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