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麓谷学校创办于2011年,是原长沙高新区与长沙市明德中学合作举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以“明德树人”为核心理念,以“和善新美”为育人目标,努力为每一个孩子的终身发展与幸福奠基。全体教职工积极进取,团结奋斗,学校发展态势很好,正在朝一流品牌学校大步迈进。学校先后获得了教育部足球特色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国家级成果推广应用示范校、湖南戏曲进校园特色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戏曲“三进”项目实施学校、湖南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湖南省跆拳道项目试点学校、第一批湖南省营养与健康学校、长沙市文明标兵单位、长沙市体育工作先进单位、长沙市安全文明校园、长沙市先进党组织、长沙市教育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等荣誉。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21号)精神和《2026年湖南湘江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26年秋季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1. 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
2. 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按照“公示学区、网络报名、免试入学”的原则招生。
3. 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本校学区范围内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放宽。
1. 网上报名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统一安排,4月1日至15日,需要报名一年级的家长登陆“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报名。(已完成)
2. 现场审核
通过网络初审或需补齐资料的一、二、三、四、五类新生现场审核资料安排如下:
时间:5月23日
地点:长沙高新区明德麓谷学校
现场审核当天请按通知的指定时间分批次到达现场,有序排队,听从现场指挥。
3. 时间安排
1.请家长提交资料和填写资料时保证信息真实有效,诚信填写。我校将严格按照政策进行阳光招生,届时学校将协同公安部门及街道、社区严格审核提交拟入学儿童的年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真伪,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虚报信息及信息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并取消入学资格。
2.凡因孩子年龄及房产问题,网报已回复“初审不通过”者,无需再来学校进行现场审核。仅在网上申报,未到学校参加现场审核,学位不予保留。
3.为了保证现场审核秩序,审核当天请根据具体安排按时到学校进行审核(具体安排将通过手机短信或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家长提前扫码长沙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查询不动产信息)(图一)(办事大厅→产权核验→权利人名称、权证号码→查询)查询房产相关信息并截图保存,在现场资料审查时出示给工作人员查看;请家长下载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填好表格、贴好照片,准备好相应生源类别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校参加资料审核,不要提前或迟到。
4.现场资料审核仅需一位监护人带好孩子和资料来校参加现场审核。入校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排队时安静、有序;资料审核时轻言细语。学校为文明单位,进入校园请着装得体,不吸烟、不嚼槟榔,如有垃圾产生,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投放。
5.请注意初审不代表录取。学校将根据学位按生源排序录取,录取名单学校将于7月5日前进行公布。
6.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由家长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麓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预录取的小一新生入学体检(包含结核问诊)在麓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有效期只有三个月,体检报告一般需要3-5天才能领取,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至少在8月20日前完成。
7.若已经在其他任何学校就读过一年级并注册了全国学籍的儿童,一律不接受作为新生报名,如发现在籍学生被录取,视为录取无效。
1. 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筹安排入学。
2. 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之间必须是祖孙(女)、父子(女)、母子(女)关系,否则不能享受该套房的入学指标。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若房产所有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同时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①孩子的户口一出生就落在我校范围内,且户口与房产所有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
②父母和孩子在长沙市区没有房产,需出具父母和孩子三个人的无房证明;
③孩子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由社区开具证明。
若不能满足以上任一要求,该房产无法作为入学依据。(其他亲属房产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4.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5.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湖南湘江新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湖南湘江新区无房产且不在湖南湘江新区居住和工作,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回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