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具有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学识水平,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有高中学段教学或实习经验、拥有班主任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语文、英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具备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优先条件
名优骨干教师:
(1)十年以上教学经验。
(2)多年担任班主任。
(3)具有课题成果、论文成果或市级以上相关荣誉。
优秀青年教师:
(1)三年以上教学经验。
(2)班主任工作经验。
(3)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省内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省外双一流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4)具有课题成果、论文成果或市级以上相关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