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事调解条例》即将于2026年5月正式施行,律师在商事调解中的执业空间进一步明确,社会对律师力量投身公益调解的需求也日益增强。
泰和泰(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唐皇在致辞中表示,律所成立公益调解中心,构建“公益调解筑基、商事调解致远”的双轮驱动格局,以专业能力助推社会治理,既是对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更是法律人践行社会责任的主动选择。
在专题授课环节,湖南省商事调解协会会长、中南大学教授余卫明以《商事调解进入快车道——〈商事调解条例〉重点解读》为题,从立法背景、核心制度与行业影响三个维度展开深度解读。余教授重点解析了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条件、调解员资质要求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的法定职能,并结合即将出台的《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办法》,展望了行业规范化发展的制度框架。他强调,条例的实施为律师从事商事调解开辟了广阔空间,同时也对专业能力、执业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律师应当主动拥抱制度红利,在商事调解的快车道上实现从争议解决者到纠纷预防者的角色跃升。
随后,我所合伙人周于南律师以《以雷锋精神铸调解初心 以公益担当践律师使命》为题,分享了其带领的望城区“雷锋调解队”扎根基层、化解信访积案与实践探索的经历。团队累计受理纠纷2600余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2%,用数据诠释了律师专业力量在柔性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价值。
我所合伙人梅娟律师则聚焦商事调解对律师行业的实务价值,带来《律师与商事调解:法治营商的黄金搭档——新条例下律师的多元服务拓展与价值创造》主题分享。她从青年律师的执业痛点切入,指出诉讼业务竞争白热化、收费模式单一、成长周期漫长等现实困境,而《商事调解条例》的施行恰为律师开辟了一条“低成本、高回报”的新赛道。梅娟律师系统梳理了律师参与商事调解的三条核心路径——以调解员身份直接参与、以代理人身份提供法律支持、以推动者身份主动推介调解服务,并从直接收益与长期价值两个维度剖析了这一赛道的成长空间,鼓励所内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主动拥抱制度红利,在商事调解的蓝海中实现专业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双重提升。
湖南省商事调解协会秘书长伍松梅以《协会赋能 调解有道——体系介绍与实务分享》为题,从行业组织的视角介绍了协会在标准制定、培训认证、资源对接等方面的体系化支撑,强调协会将持续为律师参与调解搭建平台、提供保障,助力律师在商事调解领域实现执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在全场嘉宾的共同见证下,湖南省商事调解协会正式授予泰和泰(长沙)律师事务所“理事单位”牌匾。这标志着我所在商事调解领域的专业探索与行业贡献获得了协会的高度认可,也意味着律所将以更紧密的身份融入行业协会平台,深度参与商事调解的制度建设与实务创新,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随后,公益调解中心主任周于南律师在成立仪式上发言,她郑重提出中心未来将聚焦三件事:一是坚守公益初心,擦亮雷锋调解品牌,以首批调解员为骨干,下沉社区、服务群众,让雷锋精神在调解一线落地生根;二是依托专业能力,打造高效调解模式,紧扣《商事调解条例》要求,建立规范的调解流程与专业的案件管理机制;三是深化联动协作,构建调解生态闭环,主动对接协会、司法机关及社区街道,既做好民生小事的公益调解,也助力商事纠纷的高效化解,真正实现“小调解促进大和谐,公益服务护航大发展”。
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宣告泰和泰(长沙)律师事务所公益调解中心的正式起航,更通过深度解读与实务分享,为律师行业在《商事调解条例》框架下参与“公益+商事”双轨调解实践提供了有益思路。未来,泰和泰(长沙)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以专业筑基、以公益致远,携手行业协会与社会各界,为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泰和泰律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