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某教育机构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诱导办理教育贷款、设置霸王条款、无证办学、超范围经营、拒不履行退款义务等多项违法行为。
首先,该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及办理教育贷款的行为涉嫌违法。其在某APP以“名师授课、量身定制、包过保过、随时可退、无附加条件”为噱头招揽学员,诱导消费者办理教育分期贷款,全程未告知退款需支付违约金、利息等附加条件。实际仅提供录播网课,师资实力、教学服务均与宣传严重不符。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第八条规定,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诱导办理教育贷款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已涉嫌消费欺诈。
其次,该公司无证办学、超范围经营,属于严重违规行为。经查,该公司经营范围仅包含教育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等,未取得学科及艺术类教育培训许可资质,却擅自开设声乐培训课程,违反《校外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同时超出核准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监管部门应责令其停止违规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最后,涉事霸王条款依法无效,公司理应履行退款义务。该公司以收取天价退课费、要求继续缴费方可退课为由拒绝退款,相关做法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消费者已支付学费4480元,因企业存在违约及违规办学情形,有权要求退还已付费用、拒付剩余分期款项,并依法主张相关损失赔偿。
建议消费者妥善留存培训合同、转账记录、聊天录音、宣传截图等完整证据,向长沙市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查处该公司无证办学、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协商调解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维权过程中应理性克制,通过正规合法途径主张诉求,不滥用投诉渠道,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