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青少年组(以下简称省十五届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将在益阳市举行,根据相关竞赛规程具体要求,特制定省十五届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长沙市定向越野代表队选拔组队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条 长沙市定向越野队运动员的选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组队的原则。
第二条 以“奔跑吧·少年”2026年长沙市青少年“奥运之星”U系列定向越野锦标赛成绩将作为主要选拔依据。运动员入选计算本次比赛中的短距离、中距离2项目相加的综合成绩,按照综合名次排序:其中短距离定向比赛成绩占比40%、中距离定向比赛成绩占比60%(具体名次评分细则见附件),如遇积分相同则根据中距离名次优先进行排名。
第三条 根据省十五届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的参赛人数、参赛年龄段、项目设置等相关要求及各组别报名参赛名额,按照“选拔入选”的方式,选拔优秀运动员代表长沙参赛。具体选拔要求如下:
根据“奔跑吧·少年”2026年长沙市青少年“奥运之星”U系列定向越野锦标赛各组别成绩,录取运动员方式和名额的方案,具体如下:
1.U15组:男子5人、女子5人;
2.U12组:男子2人、女子2人。
第四条 “奔跑吧·少年”2026年长沙市青少年“奥运之星”U系列定向越野锦标赛结束后到省十五届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正式提交报名单前,如被选拔入围队员由于自身伤病等原因自愿放弃参赛名额,则按选拔赛排名从高到低依序替补。
第五条 有以下违规情形者,取消选拔资格:
1.参赛选手家长干扰选拔赛赛场秩序,经劝告无效者;
2.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队员消极比赛或有任何违背体育道德、违反赛风赛纪行为者;
3.参赛队员自身存在户籍、学籍、年龄等条件不符合湖南省体育局公布的省十五届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以及长沙市体育局公布的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者。
第六条 所有入选长沙市定向越野代表队的运动员、家长及带训教练、所属学校三方,必须签署禁用兴奋剂承诺书,如发生兴奋剂违规或违法违纪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运动员本人及其主管教练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 确定长沙市定向越野队参加省十五届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的运动员名单的程序:
1.由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中心召集市定向越野队教练组集体讨论,根据省十五届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的分组设项及报名参赛名额的要求,结合“奔跑吧·少年”2026年长沙市青少年“奥运之星”U系列定向越野锦标赛的综合成绩,提出参赛运动员建议名单。
2.参赛名单报请长沙市体育局批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按照省十五届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相关规程进行报名参赛。
第八条 如省十五届运动会定向越野比赛竞赛规程对报名参赛人员及运动员资格等方面有调整,以实际情况进行参赛报名。
第九条 赛风赛纪监督
赛风赛纪组监督电话:0731-89662989(长沙市体育局竞技与青少年体育处);0731-89662988(长沙市体育局纪委办公室)。
第十条 本方案解释权属长沙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