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长沙南雅医院
地 址:宁乡市玉潭镇楚沩西路29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802693063
电子邮箱:604775611@qq.com
供稿:采购科
编辑:刘国平
初审:戴晓英
校审:陈婕菲
审核:卢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