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6年6月12日,十四届县委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决定对长沙县公安局党委等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巡察“回头看”工作。
会上,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永华宣读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命及本轮被巡察对象名单;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胡皓珅宣读巡察监督重点;县公安局、开慧镇主要负责人分别上台作表态发言,其他单位负责人提交书面表态发言材料。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兴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做好巡察“回头看”工作提出要求。
本次巡察“回头看”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滚动式”“地毯式”整改工作要求,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反馈问题整改实效情况,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聚焦巡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情况,进一步推动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聚焦党组织整改后新变化、新情况,进一步发挥巡视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
县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796号
意见箱地点:长沙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和出入境管理大队旁以及各派出机构单位院落大门外
联系电话:0731-86200753
邮寄地址:星沙街道望仙路71号第二综合办公楼512室(转县委第二巡察组)
电子信箱:zgcsxwxcz02@163.com
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职工(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及巡察方面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的时限为6月12日至7月31日工作日期间,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长沙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