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学校大型文体活动、学校承担组织考试及假期学生军训等活动,校园不向社会公众开放,学校会提前一天在校门口张贴告示。
2.十二周岁以下儿童进入校园,需要有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家长需出示《居民身份证》,在门卫室登记。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传染病等不适合在公众场所运动的人员不得进校锻炼。
4.严禁各类车辆进入校园,严禁翻越围墙、栏杆进入校园,严禁携带宠物进入校园。
5.进校锻炼的社区居民及学生,要爱护学校场馆设施(如损坏校园内的一切设施照价赔偿),要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严禁在校内吸烟、嚼槟榔、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穿尖跟鞋进入运动场地;严禁在学校场地内跳广场舞、腰鼓等扰民的体育活动;禁止携带火种、有机溶剂、化学药品、易燃物品及油质物品等可燃性、污染性和腐蚀性物品进入学校体育场馆;严禁在学校体育场馆内燃放鞭炮、烟花。
6.入校健身的学生和社区居民必须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和规定,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并不服从管理的或故意损坏学校体育设施的人员,学校有权要求离开,并有权拒绝其再次进入校园。
7.进入校园内进行体育锻炼应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预防和检查工作,在进行体育锻炼时量力而行,不得从事体育管理部门界定的高度危险性体育项目,如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疾病或财产损失等,责任由健身市民自行承担。因学校以外第三人造成到校参加锻炼的市民和学生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8.为了确保校内活动人员的安全,保障健身活动开展的质量,学校对每天进入学校体育场地锻炼的人数实行总量控制,每日限入100人次。当日人数满后,不再允许居民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