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简单梳理下经过,彭某把车停到闵某的车位上,闵某开车回来,给彭某留的电话打电话,结果号码是错误的。联系物业,物业联系上彭某,彭某说在外地,要三四天才能回来。结果,彭某下楼拿东西被闵某逮到,发现彭某撒谎。彭某拒不挪车。闵某把车位用管子围起来。如此折腾几天,彭某还报警、找中间人威胁等。
后被挖出彭某为长沙体育局人员,现在官方通报,彭某已被停职。
占位这种事情太多了。好点的,打了电话立马下来挪车,还会说对不起。一般的磨磨蹭蹭下楼,很不情愿,毫无歉意。差点的就是这种,不留电话,留假电话,不接电话。
我之前经历过,能理解那种心情。站在楼下,一直等,看到对方的时候,真想上去打上一耳光。
民法典对这种事归结为民事,找物业、找警察,都是协调。协调不成的,就建议法院起诉,可是谁又有精力去起诉呢?尤其是不懂起诉流程的,找律师划不来,最终大多因为麻烦和不懂而放弃。就算起诉成功,执行起来也是困难。
有时候,我想,如果起诉渠道畅通,比如社区有专门负责协助起诉的,适当手写费用,降低起诉难度。大家有什么事情,很容易找到解决办法,情绪得到释放,矛盾会降低很多。
说到占停车位,再说遛狗。狗在城市越来越多。经常看到不拴绳的,对着人爆冲,害怕的吓得一动不敢动。每一个狗主人,对这种行为都是别怕,我家狗狗不咬人。是的,也许不咬人,可是吓人就可以吗?
遇到撕扯咬人的狗,狗主人大部分都是为狗辩解:我的狗从不咬人,咬你肯定是你吓到它了,或者你暗地里打它了。
有一天,我习惯性拎着一根棍子散步,看到一个大狗在爆冲一个中学生模样的男生。狗主人不吭声,狗反复立起来扒拉男生。男生吓得一动不动。男生的父亲在远处停车,不知道是没看到还是怎么的,也不啃声。
我火了,我大声嘶吼,拎着棍冲过去,狗主人吓的赶紧拉着狗往前走,面对我的怒斥充耳不闻。
遗憾的是,男生的父亲走到男生身边,一句狠话都没有说。
我知道,在社会的规训下,大部分人学会了以和为贵,忍忍就过去了。可是,就是因为忍让,让这种小恶开始横行。
我小时候很喜欢狗,也养过狗,但长大后发现,在城市里养狗的危害后,我果断放弃。
我坚定的认为,如果一种行为危害公共利益导致大家产生厌烦,这种行为应该被停止。养狗是好事,但是又有几个做到不扰民呢。
人的思维很奇怪,你的狗你从来不怕,就默认大家都不怕。这种思维是一种很复杂的机制在起作用。换位思考大概就是解决这种思维的。可是,换位思考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
最后,还是想,应该立法尽快解决现实中小恶的问题,不然小恶积聚起来的负面能量太大,一旦爆炸影响巨大。就像前段时间,曝光的两起,楼下的因为楼上噪音问题导致的灭门之祸。
愿社会和谐,愿小问题有大的解决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