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育英第三小学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比选择优方案

长沙市芙蓉区育英第三小学食堂
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比选择优方案
总 则
一、采购范围:长沙市芙蓉区育英第三小学食堂食材
二、采购期限: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三、比选工作小组 组 长:彭莉乔、解敏 副组长:邓上 组 员:陈锋、石彰明、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四、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芙蓉区育英第三小学粮油类、肉类、蔬菜及其他、牛奶类采购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长沙市芙蓉区育英第三小学,现针对该项目进行比选,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提交应答文件参加比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1)项目概况 本项目内容分四类:蔬菜及其他类类(蔬菜.水果.干货.调料等),肉类,米面粮油类,奶制品类按以上四个类别分别进行现场比选。 芙蓉区育英第三小学上一学期学生供餐人数1060人左右,教职工供餐人数约为90人,肉类供货基本额度313000元左右,米面粮油类基本额度76000元左右 ,蔬菜及其他类基本额度294000元左右,奶制品类基本额度55000元左右。备注:新学期以实际报名人数和实际额度为准。(2)供货期限 2026年8月20日至2027年7月31日。自现场比选结束,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双方签订采购配送合同。(如果遇到食堂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条件终止合同,停止供货)(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配送能力,具有生产或经销市场准入条件; 2.依法纳税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范围; 3.系芙蓉区教育局服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供货商备案入围单位;且划分区域为B片区; 4.能开具正式发票; 5.具有履行保障育英第三小学食堂物资供应所必须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条件。 特别说明:如以上资格要求有弄虚作假,将一票否决,中选结果作废,其他供应商依次替补。(4)报名时间 1.请意向参与比选的供应商于2026年7月13日9点至7月17日下午17:00前报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5717504211,并用手机短信发“某某公司报名参加芙蓉区育英第三小学某某类食材比选择优”给此号码留存,未电话联系报名并发手机短信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比选。 2.报名时需递交加盖比选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与教育服务中心合同的复印件。(5)开标时间及地点1.比选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育英第三小学二楼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26年7月20日晚上19:30(北京时间)。注意提前15分钟达到比选现场签到,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比选形式:参与比选供应商进行现场限时5分钟宣讲,宣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力、配送及售后保障、价格、食材品质保障等方面。注:蔬菜类比选出3家供货商,第3家备选。(前2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轮流送货,第3家备选。) 肉类比选出2家供货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轮流送货。 粮油类的供货商比选出2家供货商,第2家备选。 牛奶类的供货商比选出2家供货商,第2家备选。 请提前做好电子宣讲文件,并交由现场工作人员拷贝至比选现场投屏电脑。由评委现场打分,比选工作小组根据现场分数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现场比选文件准备:为避免浪费,不收取供货商的相关企业介绍纸质资料,可以提交相关电子文档。核查原件,收取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与教育服务中心合同的复印件存档。 5.参与比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比选方案履行义务,如有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中标资格。 此次比选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市芙蓉区育英第三小学比选工作小组所有。本比选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长沙市芙蓉区育英第三小学
2026年7月12日
初 审:陈 锋
复 审:邓 上
终 审:解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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