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央视网评”可谓一锤定音,被广泛转发:
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排在最前面。公职人员怎么对待规则、怎么对待他人,老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个在日常生活中撒谎、耍横、不把规则当回事的人,到了工作岗位上,能突然变成谦卑服务的公仆?连“不占别人车位”这个最简单的道理都不认,老百姓凭什么相信他能公平办事?
这起纠纷之所以点燃公众情绪,核心正在于此。如果一个公职人员连车位纠纷这样的小事都能耍心眼、摆架子,更大范围的公平公正又如何让人放心?一个网友的留言讲出了很多人的心声:“连车位都霸占,你还指望他为人民服务?”
评点非常正确,此人此事性质之恶劣必须严肃处理不容置喙,但析其原理、儆其效尤之余,可否容许还原其人其事的某些细节呢?“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一件相当琐细的小事,有多次机会可以终结,但为什么这件小事不仅没有终结反而愈演愈烈呢?
1995年出生的副科级干部彭某,暂时先不强调她的行政级别,就算她还是个失去理智不会控制情绪的女青年吧。
6月30日21时45分,彭某把车停在别人车位上,这是大错。
但车位主人闵先生7月1日凌晨3点发现车位被占,联系不上车主就用越野车堵住彭某的车,凌晨4点前可以移车,也就是说,只有一个小时的缓冲时间。而凌晨3点到4点多半不容易联系。彭某留在物业的车主电话为错误号码,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就算是无意,倒是很想知道她是第几次霸占别人车位而被占者并没有追究?
第一次终结事件的良机就此错过,占别人车位还不留电话?
7月1日9时,彭某下来移车发现车被堵,这里且不追究作为公职人员,何以工作日迟至9点才下楼。彭某通过物业联系闵先生及其妻子均无接听,彭某一边发短信道歉一边谎称外地出差。
第二次终结事件的窗口被关闭,对方没接电话可以再打再联系啊!
7月1日14时和16时,物业联系彭某可以移车,彭某仍谎称外地出差。18时,闵先生发现车仍未移走,再次用越野车堵住车位,要求道歉。19时,物业联系彭某,彭仍谎称外地出差。
第三次终结事件的时机就此逝去,道歉很难吗?
21时47分,彭某男友驾车堵在闵先生车前,彭某报警,民警通知闵某到场,双方发生口角,但不知口角内容。民警要求闵先生移车,闵先生谎称钥匙被带到外地。
第四次终结事件的契机被删除,“摇人”是现代人处理问题的方式吗?“君子怀刑,小人怀惠”,闵先生此次不接受道歉,也不挪车。但让人困惑的是,女车主侵占车位,车位主用越野车堵住违停车,男友再用车堵住越野车……性质相当恶劣了,矛盾相当激化了,民警竟然反馈至社区处理,民警不是物业,民警是的执法权的,怎么可以移交给没有执法权的社区呢?民警是有强制措施的,地下车库不是道路,但地下车库车辆众多尤其需要秩序,比如地下车库、地上车库就视同严管路段,扣押三台车,钥匙不在就让拖车进场……
7月2日10时,彭某再次报警,却在物业和闵先生到场时去上班不到场。14时,闵先生安装水泥立柱,7月3日20时,加装U形管。
……
第六次调解:7月10日16时,长沙市体育局和属地相关负责人分别组织双方进行调解。18时,双方达成和解,彭某某以当面及书面形式向闵某赔礼道歉,并给予补偿。
瓜吃完了,吸收了多少营养呢?
“连车位都霸占,你还指望他为人民服务”“公职人员‘私德’连着‘公信’”,这当然无比正确,但距离实情还是颇为遥远。南京那位受贿高达22亿的厅级领导干部杨有林,刻意伪装出低调沉稳克制简朴的样子,就像《人民的名义》里住老楼、骑自行车上下班、吃炸酱面度日、每月只给母亲寄 300 元的赵德汉,满口原则党性,故作坦荡,故作清正,却是小官巨贪……无论“老虎”还是“苍蝇”,均是干部队伍里的毒瘤。跟这样的干部谈“为人民服务”,谈“私德连着公信”,还有意义吗?必须在提拔、任用时严格把关,在履职期间加强纪检监察,让他们不敢胡作非为。
闵先生呢?或许给普通人指出一条解决问题的B方案。以恶制恶,以暴制暴,不用理会对方是不是公职人员,而闵先生最后“比较满意”恰恰说明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长足进步。
物业、社区、派出所呢?在此事件中可谓仁至义尽,真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但这样的行政成本未免太高了吧?须知一个社区里面矛盾冲突层出不穷,难道就同有简化程序的处理方法?现在长沙占车位案已然闻名全国,设若群起效尤,非粗暴不能得志,不闹大就没人管,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老老实实循规蹈矩只有忍气吞声?岂不让本已不堪重负的基层更是苦不堪言?我们有《治安处罚法》,有《民法典》,难道就没有对应此案的条款?照章执法,一民警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