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的长沙“霸占车位”事件“速查模式”舆论叫好民众称赞,该事件“速查模式”大体过程:长沙市体育局彭姓女副处长霸占长沙某小区他人一个专属车位8天被网络曝光,接着央媒点名批评,掀起网络怒潮,受到全网谴责,很快该女副处长“社会性死亡”,随即受到停职处分和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她哭着向受害人即被霸占车位者道歉、赔偿并签订调解书,事件在短短10天就得到了依法公平公正的“速查”即快速查处,堪称“深圳速度”(比喻办事速度快效率高)。
该“霸占车位”事件得到“速查”的法律根据,是我国宪法第13条【注意:是第13条】明文规定,原文摘抄:“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小区他人的“专属车位”(也称“私家车位”“专用车位”“固定车位”等)就是实打实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所以“不受侵犯”,一旦侵犯,侵犯者依法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含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因为有了长沙“霸占车位”事件“速查”的社会影响,“更有甚者”——深圳“13年霸占车位”事件受害者目前也向社会及央媒“紧急求助”,希望按照长沙“霸占车位”事件的“速查模式”复制,还给作为公民的他和社会公道,还宪法“第13条规定”的权威与尊严。
深圳“13年霸占车位”事件,是指自2012年11月30日起至今长达13年多,深圳市福田区幸福家园小区业委会主任黄福平及其他骨干强行霸占他人138个商场专属车位“收租”13年多,造成该小区商场业主兼该138个商场专属车位70年使用权的财产权人温涌波的该商场及138个车位“双停产”13年多,给其带来无辜的商场及138个车位13年租金损失约5亿元。经漫长车位权属诉讼在2016年和2018年温涌波分别取得了该138个车位中23个车位的红本产权证、115个车位的司法确权的法律凭证【权属人是开发商,但是开发商在2004年就与温涌波合法签订协议转让该138个车位70年使用权的财产权给了该小区商场业主温涌波,以作为其商场专属车位使用,这些商场专属车位可依法供应社会车辆包括该小区业主车辆有偿使用,没有违反当时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即该138个车位70年使用权的财产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并根据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政策规定深圳小区规划车位停车场历史遗留未办产权证的可办理在开发商(含实际开发商)名下,由此温涌波已完全具备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追究黄福平等车位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温涌波以车位侵权为案由起诉黄福平为主任的幸福家园小区业委会等索赔13年商场及138个商场车位租金损失约5亿元,依法由该小区全体业主即176户住宅业主每户赔280万元诉讼案在2026年6月10日得到福田区法院正式立案,证明温涌波持有的138个规划车位70年使用权的财产权合同合法有效,如同车位产权证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即该138个车位是温涌波的合法私有财产,按照宪法“第13条规定”,应受我国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个人或单位侵犯温涌波的该138个车位合法私有财产权利,侵犯者都依法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含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自今年6月10日福田区法院对前述车位侵权索赔案立案日起,因温涌波诉状中明确其该小区138个商场专属车位,从未授权委托黄福平为主任的该小区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深圳彩生活物业公司“收租”经营,但事实黄福平等“收租”经营13年多,这些事情经过了福田区法院以前相关案件的调查所证实,已在司法上确凿证明存在黄福平等“强行霸占”温涌波的138个车位合法私有财产长达13年多“收租”并已收租数百万元的客观事实,则黄福平等已100%涉嫌13年多车位侵权刑事犯罪,触犯罪名是刑法第226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依法必须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立即刑事立案和刑拘黄福平及骨干归案进行查处,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为此在2026年6月16日温涌波写信给福田公安分局局长等,要求对黄福平及骨干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立即查处,也打110督察等方式进行投诉反映,但至今未果——黄福平及骨干继续逍遥法外!给社会稳定带来实质的严重威胁!
因为公民温涌波的138个商场专属车位的合法私有财产被黄福平及骨干涉嫌犯罪残害13年多,造成其在经济上无辜面临无法生存的人道主义危机,对社会稳定大局带来实质的严重危害。为了执行我国《宪法》的“第13条规定”,为了社会稳定大局不受黄福平及骨干的涉嫌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为了因该小区业委会主任黄福平及骨干的本文所述车位侵权给小区全体业主带来潜在巨额赔偿金额的早日“依法止损”,深圳“13年霸占车位”事件受害人温涌波在此向社会及央媒求助:希望尽快按照长沙“霸占车位”事件的“速查模式”复制,使得深圳“13年霸占车位”事件也得到“速查”,温涌波表示万分感谢!
2026年尾数是6,说明今年与6和谐稳定可发展。上月16日,温涌波给福田公安分局局长等写信请求“速查”,但至今未果;今天又是16日,此文等于温涌波给社会与央媒写信请求“速查”,希望按照16谐音“要遛”即要六六大顺一般,确实得到顺利“速查”。最后,用一名法律人的眼光看待深圳“13年霸占车位”事件的“速查”来作为本文的结尾吧:
我在媒体上看到长沙“霸占车位”事件的“速查”,感触良多。我认为,深圳“13年霸占车位”事件的车位侵权诉讼案于今年6月10日得到福田区法院正式立案了【诉状中叙述了在2018年生效的法院终审判决案件中,已调查确定这138个车位已收取数百万元租金全部由霸占车位者“享用”(哪怕是用在小区公共开支上)。看到这里,相信所有人都不得不“佩服”黄福平及骨干:“拿着别人财产随便享用,根本不去考虑法律后果,除了胆大包天,没有更好解释”】,就证明黄福平及骨干涉嫌13年多车位侵权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了,本身是深圳“霸占车位”事件,就更应该如“深圳速度”般“速查”即迅速查处!我相信这样的“速查”同样会得到社会与央媒支持的。
附:相关资料。
温涌波关系人报道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