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根本性变革,意义重大,要坚定不移地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壮大,正视问题和差距,进一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市州中心城市老城区居民小区新建(改扩建)且建筑高度100米以下的社会投资商品房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进一步增强建筑业转型发展的责任和信心,坚定目标、搭好平台、夯实基础、健全体系,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确保至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长、株、潭三市中心城市达到50%,其他市州中心城市达到30%的总目标。
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发展保障体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时,应将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和各审批环节,严格把关、确保落地,坚定不移地把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摆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抓。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库,强化引导,协调联动,精准发力,全力做好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