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津市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津市市烟草专卖局移送案件:临澧籍男子杨某灵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于津市市毛里湖镇赶集市场摆摊销售无标识散烟,烟草部门已现场查获无标识散烟121条。
接到移送案件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很快锁定了散烟的源头。经查,自2023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灵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其二姨杨某英处非法进购散烟,长期在各乡村赶集市场流动售卖,累计销售金额达5万余元,非法获利2万元。
为彻底斩断这条制售链条,次日民警迅速前往澧县某村实施抓捕,成功将杨某英抓获,并从其家中搜查出大量散烟、烟草原料及卷烟机2台。经民警进一步侦查查明,2023年8月以来,杨某英同样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不仅向杨某灵供货,还私自使用卷烟机自制散烟,在乡村赶集市场非法售卖,累计销售金额达7万元,形成了“自制+批发+零售”的完整违法链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