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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章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学院
湖南省院校代号:4331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校简介:学校于1984年由民政部创办,1999年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成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民政部共建、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入选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第一期、第二期国家“双高建设计划”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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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方案制定、招生计划安排、考试组织和评分、招生录取政策确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专业设置、计划申报、考生资格审核和录取操作等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单招考试命题、制卷、考试实施、评卷评分、核分复查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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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单招志愿填报

第八条高职单招的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未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第九条单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单招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分别填报1所高职院校。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自2026年2月26日8:00开始,至3月4日17: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志愿信息。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关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官微”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学校招生类别分为以下五类:
A类招生对象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即考生2026年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为“应届”且具有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有效成绩(即科目成绩大于0)。
B类招生对象为应往届中职考生(含技工院校学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C类招生对象为艺术、体育特长生,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附件1)。
D类招生对象为退役军人。
E类招生对象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等四类社会人员。
第十一条填报专业要求。学校实行专业组志愿,考生在填报学校志愿时,可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专业组中的1-6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如填报专业服从,表示同意接受专业组内调剂。
第十二条材料提交要求。拟报考C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按照《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要求,于2026年2月4日17:00前将如实填具的《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报名表》(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身份证及报考条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czs@csmzxy.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特长生+项目名称+姓名(例:艺术特长生+声乐+张三、体育特长生+篮球+李四)。相关材料原件应于专项测试当天进行现场确认时提交。
拟报考D类和E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或“潇湘高考”APP公告栏下载对应的《湖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于2026年2月4日17:00前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s@csmzxy.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规则为“考生类别+姓名+报考专业”(例:社会人员+张三+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相关材料原件应于职业技能测试当天提交至学校招生咨询室2栋101室(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所有社会人员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农民工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一年以上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认定不符合艺术、体育特长生或五类社会人员要求的考生只能填报A类或B类招生计划。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2026年高考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中的技能展示测评,具体要求详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空中乘务专业技能展示测评方案》(附件2)。合格名单将在2026年3月2日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特别提醒: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技能展示测评合格,技能展示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四条拟报考C类、D类、E类的考生,其资格须经学校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6年2月7日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对应的招生类别志愿。志愿类别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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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五条学校2026年单招总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最终计划数为准,下表招生专业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专业组、组内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报考学校专业组五的A类考生须参加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未取得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报考专业组五的专业。



第十六条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C类、D类或E类计划只招第一志愿考生,并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为A类或B类计划。
1.C类计划54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10人。
2.D类计划3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2人。
3.E类计划30人,其中,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专业10人;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10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10人。
第十七条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的确定。考试结束后,以A类和B类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A类考生、B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计算公式:某个专业招生计划总数÷实际参考总人数(A类实际参考人数+B类实际参考人数)×A类或B类实际参考人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A类考生和B类考生,假设A类考生、B类考生实际参考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公式计算可得A类考生、B类考生的计划数分别为71、24人。A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71。B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50=24。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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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八条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命题、组考和评分工作。
第十九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A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机试或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2.B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采取机试方式进行,满分300分。文化素质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负责组织,采取机试或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3.C类考生。均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命题依据、测试方式与B类考生相同,满分300分。专项测试由学校组织进行,具体测试要求详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满分300分。
4.D类和E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采取机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第二十条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A类考生:综合成绩=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B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C类考生 :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特长生专项测试成绩。
4.D类和E类考生: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5.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机试成绩(满分150分)+技能展示测评成绩(满分150分)。
第二十一条学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类别进行命题。学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二条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高专)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争夺赛、冠军总决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奖、银奖、铜奖)或“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的,可免试推荐到学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由学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预计2026年8月中旬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含签章版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在2026年5月25日前(以发件邮戳为准)邮寄至“长沙市香樟路421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相关电子申请资料(含签章版申请表、身份证和获奖证书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hjb@csmzxy.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免试+姓名+报考专业”(例:免试+张三+社会工作)。不能按时提供有效材料或申请专业与其获奖赛项不对应的(如跨专业类)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2.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相关申请材料(含签章版申请表、身份证和获奖证书扫描件),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免技能测试+姓名+报考专业”(例:免技能测试+张三+社会工作),须在2026年2月25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s@csmzxy.edu.cn。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应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4、拟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资格须经学校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将免技能测试对应计算的成绩计入综合成绩。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26年2月28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15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了我校未完成计划专业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考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公布,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第一志愿考试安排如下

第二十四条根据省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缴费时间为2026年3月7日10:00--3月9日17:00。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6年3月11日10:00--3月13日24:00自助打印准考证,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及打印准考证的,不得参加学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咨询电话:0731-82954047,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731-82763288。第二志愿缴费、打印准考证及考试安排等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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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A类考生和B类考生的类别确定以及A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第二十六条第一次志愿录取时,首先录取C类、D类和E类考生,如C类、D类或E类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到A类或B类招生。
第二十七条报考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的专项测试合格线为240分(满分300分),具体要求详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未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报考学校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的技能展示测评合格线为90分(满分150分),具体要求详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空中乘务专业技能展示测评方案》。未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各类别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1.A类考生和B类考生:按照公布的A类考生和B类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在专业组内依据专业优先、再按分数排序的规则进行录取。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2.C类考生:依据所报考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如所报专业已录满,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D类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所报专业已录满,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E类考生:按考生所报考专业依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所报专业已录满,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三十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E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到其他专业。
第三十一条D类和E类考生录取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二条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虚假的身份材料。
4.有代考等作弊行为(依据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
第三十四条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4月7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陆“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一志愿的录取结果;4月30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陆“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第二志愿的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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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成绩、公示拟录取考生情况。
第三十六条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等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涉嫌违法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八条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单招工作进行监督,学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82804947,举报邮箱:jcs@csmz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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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四十条资助政策。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各类国家级、校级奖助学金。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第四十一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含艺术体育特长生和五类社会人员)均须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5〕21号)文件要求参加湖南省2026年高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四十二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三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
学校网址:
https://www.csmzxy.edu.cn
招生网址:
https://zs.csmzxy.edu.cn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招生微信公众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官微
纪检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各专业组咨询电话:
专业组一
18570100721
0731-82808429
(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
18570102344
0731-82902276
(殡仪学院)
专业组二
18570100057
0731-82763264
(医学院)
专业组三
18570100682
0731-88281140
(商学院)
18570100628
0731-82739763
(财经管理学院)
专业组四
18570100698
0731-8873693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组五
18570100727
0731-82938396
(艺术学院)
专业组六
18570100727
0731-82938396
(艺术学院)
专业组七
18570100732
0731-82803604
(软件学院)
专业组八
18570100598
0731-82803832
(外语学院)
专业组九
18570100598
0731-82803832
(外语学院)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湖南省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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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件下载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docx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空中乘务专业技能展示测评方案.docx


编辑:启航未来广告设计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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