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学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2026届毕业生可根据条件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次招聘岗位22个,招聘计划2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湖南卫生人才网和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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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A、B类岗位:
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自行在湖南卫生人才网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湖南卫生人才网、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后续考试环节。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湖南卫生人才网、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
2.C类岗位:
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或现场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湖南卫生人才网、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
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湖南卫生人才网、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C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A、B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C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面谈和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谈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谈: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谈。面谈采取面对面交流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总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家评审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需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水平(业务技能)、科研能力、学术业绩等,总分100分。
(2)应聘A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等,总分100分。
(3)应聘B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B类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C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湖南卫生人才网、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B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C类岗位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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