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
二、本校按照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承诺不强制、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三、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
四、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根据《长沙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实施细则》以“保本不营利”原则,收取伙食费。
五、学生保险在自愿的原则下投保,由学生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一般在秋季进行;校服费由区统一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定制校服(夏季套装60元/套;秋季套装60元/套;冬装棉衣100元/件),价格按招投标中标价格执行,家长可自愿按需选择全套或单件进行购买。
六、本校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统一无偿代购作业本、教辅材料,并严格执行“一科一辅”的教辅材料政策。
七、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八、收费依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26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26] 15号)文件精神。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按《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教发[2024] 18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