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全国较早发布的十五五期间的医疗资源布局规划文件,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到中部重镇的医疗资源发展趋势,且考虑到湖南省连续两年床位下降,后5年医疗机构如何走向则是重点关注内容.
出处:长沙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5—2030年,⻓卫发〔2025〕8号

△湘雅医院

截至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061.65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0%.全市共有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648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32个;疾控机构12个;妇幼保健机构11个.卫生技术人员11.58万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4.51万人,注册护士5.49万人.卫生机构床位8.99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8.12万张.
当前,长沙市正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也需要更高品质和多元化的医疗服务供给
长沙市60周岁及以上177.72万人,占比16.74%.群众对口腔、心脑血管、老年、康复、肿瘤和安宁疗护等专科的需求日益增大,对相关专科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市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分布在核心区内
全市人均医疗设施用地低于其他同类型省会城市
全市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超过95%,高于其他同类型省会城市
民营医院病床使用率不高

优化存量,适当增量.核心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床位,引导原有院区建设强度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综合配套功能不完备、业务用房紧张的三级医院,通过外围地区建设分院、提质升级等方式,疏解核心区床位规模.
适当在优质医疗资源匮乏的外围地区新增医院,提升医疗服务功能.
到2030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床位数约8.3张,医护人员配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注:十四五期间长沙千人口床位数为8.46张.[未来床位持续下降,医院职工同理]


到2030年,力争60%的区县(市)办公立综合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
分别在坪塘含浦组团规划湖南省人民医院(湘江科学城院区)、空港高铁组团规划会展新城医院、望城高星组团规划高铁西城医院、南部融城组团规划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梅溪湖组团规划长沙市第二医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河西分院),充分利用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长沙市第一医院北院)“平急结合”保障金霞组团就医需求,推动城市外围地区医疗资源均衡配置.

推动湖南省交通医院新院区建设;推动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灰汤中心卫生院(宁乡市中医医院灰汤分院)迁址新建和黄兴医院(雨花区跳马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独立公共卫生科.到2030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立老年医学科,合理设置安宁疗护病房,积极应对老龄化发展进程.

到2030年,实现二级甲等及以上中医医院县(市)全覆盖.核心区内原则上不再新增设置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一般只在符合条件的原已设立的医疗机构中调整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全覆盖(其中20%中医馆达到示范性中医馆建设标准).中医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达60%.
支持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岳麓院区(一期)、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铁西城院区(一期)建设.

健全传染病定点医院设置,长沙市第一医院作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设置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为独立的传染病院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传染性疾病科.加快湖南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依托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每个县至少建设1所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在1所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精神科病房.
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和临床心理科室,推进二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开设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
支持长沙市精神病医院(长沙市第九医院)和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的扩建工程.对现有精神病专科医院适时开展等级评审,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管理,提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区域性医疗中心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支持有条件的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每个区县(市)建设不少于1个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县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和能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设置老年医学科.
支持湖南中核肿瘤医院、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新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长沙市肿瘤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西院区)等优质专科医院的建设;支持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梅溪湖康复医院(湖南省财贸医院)建设疏解床位.

2030年,市、县级均各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均设有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每千名0—14岁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1.12人,床位3.17张.支持建设国家区域妇产医疗中心1家、国家区域儿童医疗中心1家、国家区域产前诊断中心1家,发挥省会城市辐射作用.
加快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扩建.力争建成国内高水平的妇幼卫生领域疾病防控与公卫研究中心,提升妇女、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诊治能力.

引导社会办医有序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考虑服务半径和服务人群,避免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引导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精神、老年医学科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
在会展片区或湘江科学城区域规划一个国际医院,立足服务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需求,配套国际化社区,空间上进行预留.
支持鼓励设置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康复中心等独立医疗机构,加强社会办医的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升同质化水平.
注:
1.本规划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2.本规划已统筹考虑“十五五”时期发展需求,不再另行编制《长沙市“十五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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