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湖南长沙:“商家拒开合规发票,致摩托车无法上牌” ,袁亚云律师支招维权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湖南省消保委携手红网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袁亚云律师(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长沙网友“fo0q5zx”留言::2023年,我在长沙市雨花区某电动车商行购买电动摩托车用于送货谋生,商家仅开具普通发票。现办理上牌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我多次找商家更换或补开,对方均拒绝,导致无法上牌、影响生计。袁亚云律师(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
您购买的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及《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家销售机动车必须为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商家以普通发票替代、多次拒绝为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已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要求商家立即补开合规发票。
建议您保留好购买记录,继续与长沙市雨花区某电动车商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举报。
来源| 红网

湖南省消保委微公号
编辑|刘丹琳
初审 |许英
复审 |肖彬
终审 |何雷 吴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