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提供原件和全套复印件
1.学位申请登记表(一份,按表格要求填写,初审前盖毕业小学章、贴好照片)
2.初审认定表(一式三份,按表格要求填写,双面打印)
以上两个表格请自行打印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否则申请无效。
3.业主(含共有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正反两面)
注:如房产系两人或两人以上共有,共有人之间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房产共有人关系在户口本上无法体现,则需提供一方业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相关证明,注明身份证号码,加盖户籍专用章,并写上该业务部门公务座机电话。如果共有业主关系为夫妻,但户口本无法体现其关系,请提供结婚证或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即可。
4.户口本(含共有业主)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包括户口簿首页、业主信息页、户主信息页、小孩信息页,所有户口页需合订)
注:若户口本上无法体现业主与学生直系亲属关系的,如户主为爷爷奶奶,则无法体现直系亲属关系,请同时提供:小孩的有效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面需有学生姓名且无涂改痕迹;家长结婚(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孩父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原件已按揭抵押,可到抵押银行索要复印件(盖好银行公章),并提供按揭贷款合同原件及主要页面复印件。
6.已网签备案的房屋交易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若能提供第5项,此项可免)
7.现场查验不动产证明
业主现场在网上查验不动产情况,并把结果页面展示给工作人员核实。
8.《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首页小孩照片、信息齐全)
若无评价报告,须由毕业小学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