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所
律师法规定的三种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律所应当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投诉查处制度、收费与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制度、执业管理制度。
律所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按照规定对本所律师的执业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等次;建立律师职业档案和诚信档案。律所按照《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要求和标准规范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
省司法厅、省律协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定
律所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教育管理本所律师依法规范承办业务。律所应当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在接受委托前进行。
律所应当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属于需要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报告的重大事项的还应当及时报告。
律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律所政治建设,所务管理,能力建设,自律管理,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
不断提升律所和律师的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律所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律所党组织政治引领、政治把关,政治监督作用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在当地报刊上发布遗失声明。律师有可能获得律所表彰奖励,比如把党建工作与律师工作相结合,积极参与党建活动为当事人勤勉尽责。
律所依法被撤销,其原取得的荣誉称号,不可以继续使用。律所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总所两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收取服务费用,并如实入账,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律所应当严格执行统一收案收费制度:统一接受委托,统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服务费用,统一与委托人进行结算,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律师私自收受案件收取费用。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14条设立律所其申请的名称应当符合司法部有关律所名称管理的规定,并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前按规定办理名称检索。
第33条,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所,也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设立分所。
第48条,律所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及时安排本所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条件和便利,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第51条合伙律所和国家出资设立的律所应当按照规定为聘用的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
律所不可以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如投资办企业。
律所应当加强对本所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为律师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关于利益冲突(竞业)要求
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28条,第二款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法检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不得担任原任职法检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律发通(2017)4号第20条具有以下利益冲突行为之一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
(九)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法检离任后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支持的人员可以申请专职律师执业证书。
有关广告要求
律师个人广告的内容应当限于律师的姓名,肖像,年龄,性别,学历学位专业,律师执业许可日期,所任职律所名称,在所任职律所的执业期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执业业绩,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