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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长沙隆平产业开发区青年人才和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人才结构体系,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根据《关于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长沙隆平产业开发区青年人才和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17日17:00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人才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爱岗敬业、依法纳税、业绩突出、立志成才,4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为在长沙隆平产业开发区内依法经营的相关企业(单位),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园区“一主一特一新”产业定位的企业,或在园区经营的规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2)园区范围内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
2.依托单位为企业的,申报人须为与所在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12个月(含)以上社保的在职人员。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的,申报人须为所在单位全职人员,且与园区内企业有实质性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担任企业首席科学家、技术总监等职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或本人领衔的项目在种业、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医疗设备、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材料等领域获得国家级、省市区级政府或知名学术机构授予的荣誉称号。
(2)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具有行业竞争力、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有一定产业规模,在园区年营收达200万元以上,并呈上升趋势。
(3)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为前2位发明人。
(4)拥有动植物新品种权3项以上,且为前2位培育人。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的专业技术人才。
(6)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员。
(二)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申报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需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市场前景(重点支持符合长沙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园区“一主一特一新”产业定位领域的企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主创人需为园区在库青年人才或满足上述青年人才申报条件。
2.项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成果。
3.项目成果有一定市场,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4.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主创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人员。
5.同一企业或单位限申报一项。
三、申报资料
(一)青年人才
1.填写《长沙隆平产业开发区青年人才申报表》(附件1)、《长沙隆平产业开发区青年人才申报汇总表》(附件3)。
2.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3.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人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提供与所在企业签订的2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申报人及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申报人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的,提供在职证明或社保关系证明等同类证明,以及能证明与园区内企业有实质性合作的相关材料。
5.按获奖、荣誉称号、职称、学历等条件申请认定的,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如职称、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等。
6.按拥有授权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认定的,提供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及其研究成果在园区范围内得到转化和应用的相关证明(包括专利转化为产品的说明书、销售合同及费用发票等)。
7.按“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条件申请认定的,须提供可证明其层次的相关材料。
(二)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1.《长沙隆平产业开发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表》(附件2)、《长沙隆平产业开发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其他佐证资料(含申报企业、项目所获荣誉;持有的专利、软著;前期实际有效投入和营收、纳税、利润证明材料等;企业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保证明等)。
四、申报流程
1.申报。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由企业(单位)向园区产业发展局提出申请;未经单位审核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
2.初审。园区产业发展局依据规定要求对申报企业(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和条件严格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作退回处理,并负责解释。
3.联审。相关部门对初审结果开展联审(对于无法确定的特殊情形组织专家评审),形成建议认定名单。
4.审核审定。结果报园区党工委会审定。
5.备案。青年人才入选名单将上报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享受长沙市E类人才政策待遇。
五、评选名额
青年人才分批入库,本次择优评选青年人才不超过20名,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不超过3个。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具体要求,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胶装,逐页加盖公章),请报送至长沙市芙蓉区雄天路2号隆平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411-1室,电子档发送至3035670993@qq.com。
2.本通知中与上级政策有冲突的条款,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申报未尽事宜,由长沙隆平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长沙隆平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李威龙、石书慧
联系电话:84638616,1931169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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