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教就会!这个扎心的真相,总是付出代价后才懂得。
据法治进行时4月17日报道,两女子在小区车道升降杆下通行,刚好小区一业主开车经过。
就是那么巧,业主的车刚好扫过闸门,升降杆刚好升起,而走路的女子正脸脸部对着杆子想要通过,女子脸部碰到杆头。
事情发生之后,被抬杆碰伤的女子被撞掉4颗牙,要求开车司机赔偿,最后惊动了交警、帽子叔叔、还有居委会及物业等。
开车司机坚持表示自己没有责任,不接受调解,也不会赔偿一分钱,如果被碰伤女子不接受,可以去起诉。
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视频车车主4月16日晚,在社媒发视频称,“这算啥?我也真是没招了,机动车道无接触事故”。
原来博主,平时都是骑电动车,只是接送孩子上下学就开车,那天刚好要去接送孩子。
于是很缓慢的在小区内驾车行驶,远远看到有两名女子在前面,博主的车行驶到闸口,没想到升降杆突然起来,而女子刚好面部对着升降杆,最后升降杆的头碰到女子的嘴巴。
事情发生之后,被碰到的女子捂着嘴巴蹲在地上,从远看都觉得痛。
这时候博主想要开车走,在博主看来,自己并没有责任,自己开得慢,加上是机动车道,所以急着送小孩出去。
这时候被碰伤的女子就起来,走到博主车前,一手捂着被撞的地方,一手指着博主的车,不让博主离开,让博主赔钱。
博主本来急着自己的事情,最后没办法,只能报了交警,博主的车辆有保险。
最后交警过去的时候,说不是不归交警管,他们无法定责。
然后又报了帽子叔叔,帽子叔叔到了之后,也无法准确的定责。
受伤女子坚持让博主赔钱,碰伤的人直言,她是一名公职人员,也曾执法多年,不讹人。
受伤女子需要补4颗牙齿,精神损失费、治疗费还有假牙种植费等,加起来要2万多。
在受伤女子看来,物业方要承担80%的责任,博主要承担20%的责任。
而在博主看来,自己是一点责任都没有,不关她的事情。
于是惊动了社区居委会,组织了物业、博主还有受伤的女子,一起调解。
然而,博主坚持不接受调解,博主给了几个理由:
其一,博主是在机动车道行驶,而受伤的女子在机动车道砸伤,且有明确的告示:杆下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违者后果自负。
在博主看来,受伤女子自己有一定的责任。
其二,博主表示自己是在机动车道行驶,且速度是低速行驶,没有超速。
另外博主的车辆也没有与受伤女子有直接的接触。
其三,博主本人并没有离开,事情发生后,博主也第一时间报警报保险。
其四,博主表示,碰伤女子的杆子是物业方的。
所以在博主看来,这不是无接触事故,就是一起纠纷,自己并没有责任,不接受调解,也不会赔钱。
目前,博主在等待受伤女子起诉追责。
对此,网友纷纷赞成博主,觉得不应该追究博主的责任。
有网友表示,不接受调解,让她起诉去吧,走正道不走。
有网友表示,这要是打赢了官司,以后我就在杆上待着。
这起事件,说起来博主无辜,而受伤女子也很“糟心”。
据受伤女子透露,她本人是退休的公职人员,曾有多年执法经验,遇到这样的事情,找博主赔偿,并不是在讹人。
受伤女子表示,当天她女儿的女朋友第一次到家里做客,本来是开开心心出去买东西迎接未来的儿媳妇,没想到自己还被砸伤了。
喜庆的心情影响了,自己也受伤了!
而这一切的问题,还是受伤女子不遵守规则导致。
作为有多年执法经验公职人员,本应是规则的践行者,却因贪图便利在机动车道升降杆下通行,无视“杆下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告示。
偏要侥幸通过,最后掉了四颗牙,花两万多治牙,最终自食苦果,害人害己。
博主司机在小区内的机动车道内低速行驶、事故发生后也第一时间报警及报保险,也没有推诿责任。
回过来头梳理下,其实这件事没那么复杂,阿姨违规在先,物业没管好升降杆有责任。
说白了,都是侥幸心理惹的祸,总觉得“没事”,直到出了事才后悔。
这就是事教人的道理,不付出代价,就记不住规则,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别拿规矩当儿戏。
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