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我市住宅项目地下车库(位)“办证难”问题,切实保障地下车库(位)购买人合法权益,现对住宅项目地下车库(位)补贴流程予以规范,特制定《长沙市住宅项目地下车库(位)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一、适用范围
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范围内住宅项目地下车库(位)买卖适用本实施细则。
湖南湘江新区(含白箬铺、黄金园、金山桥街道区域)参照执行,望城区、长沙县(含会展片区)、浏阳市、宁乡市可参照执行。
二、地下车库(位)补贴对象及标准
购买住宅项目地下车库(位)办理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首任购买人(不含二手交易),按住宅项目地下车库(位)网签备案合同价(不含税)的4%给予补贴。
三、地下车库(位)补贴受理、发放流程
住宅项目地下车库(位)补贴申请在工作日受理,按“窗口受理、按月报审、集中拨付”流程进行审批、发放。
(一)申请流程
购买人购买住宅项目地下车库(位)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后,应通过“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申请地下车库(位)补贴。具体业务由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复核。
(二)审核发放流程
市交易中心按月定期汇总住宅项目地下车库(位)补贴名单,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并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补贴对象审核及公示工作。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向市财政局申请地下车库(位)补贴资金。市财政局按流程报批后,在20个自然日内将地下车库(位)补贴资金拨付至市交易中心。市交易中心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审核结果,在10个自然日内统一将地下车库(位)补贴全额拨付至购买人银行卡账户。
湖南湘江新区(含白箬铺、黄金园、金山桥街道区域)项目办理流程参照执行,办理周期与长沙市其他区域项目保持一致。
四、其他规定
(一)已享受地下车库(位)补贴的购买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地下车库(位)买卖合同的,应主动退还补贴。各责任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协同办理。
(二)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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