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等系列文件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全县公办小学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初中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适当调剂相结合。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满足学生入学需要,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四)坚持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