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要求:
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照新生入学所需提供的资料,并提供现就读学校开具且盖章的学籍信息卡),接受入学资料审核。
5.其他携带资料:
有户有房
1.入学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名下实际居住的住宅性质房屋产权证件、证明(可以是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盖章的纸质件,也可以现场登录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查询出示,部分自建住房无法查询的出示建房时办理的相关手续和村社区证明材料);
3.学生户口簿(页);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页);
4.若户口信息不能体现亲子关系,还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资料。
有户无房
1.入学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法定监护人)望城区内无房证明(长沙市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共同居住的住宅性质房屋产权证件、证明(长沙市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盖章)(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情形的生源需提供);
3.学生户口簿(页);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页);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人户口簿(页)(清晰反映产权人与学生间的亲属关系)(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情形的生源需提供);
4.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望城区内就(从)业相关证明;
5.若户口信息不能体现亲子关系,还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资料;
6.人才引进对象还需提供人才等级认定相关资料。
有房无户
1.入学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实际居住的自有住宅性质房屋产权证件、证明(可以是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盖章的纸质件,也可以现场登录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查询出示,部分自建住房无法查询的出示建房时办理的相关手续和村社区证明材料);
3.学生户口簿(页);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页);
4.若户口信息不能体现亲子关系,还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资料。
有户无房
1.入学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法定监护人)望城区内无房证明(长沙市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盖章);
3.学生户口簿(页);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页);
4.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望城区内就(从)业相关证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长沙城区社保证明;当前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原件;
5.若户口信息不能体现亲子关系,还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资料。
无户无房
1.入学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望城区居住证(实际获取至少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3.父母(法定监护人)的长沙城区(望城、芙蓉、雨花、天心、开福、湘江新区)社保证明(至少1年,与居住证所有人为同一人);
4.学生户口簿(页);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页);
5.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望城区内就(从)业相关证明;当前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原件;
6.若户口信息不能体现亲子关系,还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资料。
按照相关规定,学校小一新生学位充裕的,可以接收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间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入学发展状况评估须合格),学生家长需带小孩到学校报名并接受资料审核和入学评估。学校审核评估后认为可以适应小学一年级学习生活的,可接受其入学申请。
【说明】原则上该类学生需在登记入学的学校完成小学6年学习,期间不受理其望城区内插班转学申请。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1日(星期六)9:30—11:30
2.报名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实验第二小学乐学楼(二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报名时监护人应陪同申请入学的儿童到我校接受发展状况评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入学资料审核,资料审核和发展状况评估合格的,由我校登记并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由我校接收入学。学校学位有一定余量但不足以完全接收9月1日至12月31日间年满6周岁儿童(资料审核和发展状况评估均合格)入学的,须按出生日期由前到后排序接收入学,未能安排学位、家长强烈要求秋季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至相对就近、学位充裕的其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