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6月21日长沙市摄协第九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长沙市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修订本细则。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学生会员可适度放宽);
2.户籍、工作、长期居住在本市范围内的摄影爱好者;
3.赞成《长沙市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二)申报人业绩条件
具备一定摄影创作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违背公序良俗行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提出入会申请,经评审批准后成为会员。具体规定为:
(1)作品在长沙市摄影家协会及市级以上正规摄影展览、赛事中入选或获奖;
(2)有3幅及以上原创摄影作品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专业摄影平台公开发表;
(3)从事摄影教学、策展、理论研究、影像工作3年以上,有一定成果;
(4)经两名本会理事推荐,由主席团讨论通过。
1.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文旅机构、摄影社团等合法组织,拥护本会章程。
2.拥有固定活动场地、管理人员及一定数量摄影爱好者,常态化开展摄影活动。
3.自愿接受本会业务指导与管理,主动配合本会各项工作。
说明:
1. 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报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2.“图片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3.“摄影文章发表”仅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不包括各类新闻体裁的稿件。
4.达到入会申报基本业绩,且具有以下申报条件之一者,原则上经评审优先发展入会:
(1)入选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1次;
(2)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伯奇杯”中国创意摄影展、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徐肖冰杯”纪实摄影展等重要摄影品牌展览1次(含)以上。
(3)入选湖南省文联和湖南省摄协主办的品牌摄影大展,协办的展览;
(4)入选长沙市文联举办的比赛,长沙市摄协举办的两年一届的届展和其他比赛;
(5)作品具有较广泛影响,业绩较为突出的摄影人,特别是新摄影工作者、青年摄影工作者、经济欠发达地区摄影工作者。
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申请:申报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5件(JPEG格式),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有效证明材料(作品小图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申请人填写《入会申请表》,提交至本会秘书处。
2.资格初审:秘书处对材料完整性、基本条件进行初审。
3.评审公示:由主席团审核作品及资质,拟入会名单在本会新媒体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审批发证:公示无异议后,报主席团审批。审批通过后,缴纳会费,办理入会手续,发放会员证、建立会员档案。
5.未通过申请者,秘书处予以书面或口头告知,可补充材料次年再次申请。
团体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书面申请、单位资质证明、组织简介、成员名册。
2.秘书处实地核查、综合评估,报主席团审议。
3.审议通过后,签订合作协议,授予团体会员牌匾,纳入统一管理。
1.长沙市摄协每年组织两批次新会员的评审和发展工作。
2.评审程序包括初审、复审,公示无异议并经长沙市摄协主席团审批后方为终审结果。
1.申报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后,长沙市摄协秘书处将《入会通知》通过各团体会员单位转发或其他途径送至新会员。新会员接到书面正式通知且参加长沙市摄协组织的培训后,方可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
2.新会员需一次性缴纳5年会费,注册时间自该批次新会员名单正式公布之日的年份算起。会费依照《长沙市摄影家协会会员会费收缴标准和收取方式》执行,具体见书面通知书。
1.本细则未尽事宜可向长沙市摄协秘书处咨询;
2.本细则经长沙市摄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长沙市摄协。
配套附表(扫码下方二维码下载入会申请)
1. 《长沙市摄影家协会个人入会申请表》
2. 《长沙市摄影家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3. 《会员信息变更登记表》
4. 《自愿退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