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 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 具有高三教学经验、能胜任班主任工作的优先考虑。
免试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
(2)有完整的高中学段教学经历,担任过年级组长或学科教研组长,至少带过3届高三,近三年一直在一线任教,且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在当地顶尖高中排名前二名。
(3)近五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所组织的教学比赛(不含课堂实录、微课等)获得一等奖以及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示范课、公开讲座等3次以上。
(4)具备以上报名条件,有下列条件之一优先。
①辅导学生在高中学科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中获得全国联赛三等奖及以上。
②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人(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主持人)及以上。
③国家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及以上。
④在教学竞赛中(不含课堂实录、微课等),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⑤县级三名(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或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
⑥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
⑦参加过高考命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6)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