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长沙市体育局关于彭慕曦强占车位事件的第一次通报,只说真话。图在文末。
调查组的通报已出!文字玩得溜,你服不服?据传业主小哥已针对和解协议还签了保密协议!
啥概念?就是他永不能说真相了,永远闭口了,哪怕调查组通报里没提及的真相,他也没法补充了吧?
先让他签保密协议,我再出调查通报,好啊,绝啊。
这次只谈第一则通报,请仔细看仔细看仔细看。这执笔人真棒!
一、真是有什么样的处长就有什么样的体育局吗?好霸气。
强调自己是我局、网友是群众。
网络上的人叫网民网友,好不?
请教执笔人、长沙市体育局,你们凭啥坚定不移认为网友只是群众,而没有非群众呢?
群众里也有舆情员、各级各类领导干部,你们置于他们于何地呢?
二、通报中既然说的是纠纷,那么其主体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只能称当事人,何来“我局工作人员”?强调自己是“局”,是做局的局,真好。
“我局工作人员”,太妙了!
明明只是彭慕曦霸占他人车位,怎么就成“我局工作人员”了呢?
“我局工作人员”包括贵局所有在编人员,这是常识吧?当然临时工算不算,只有执笔人、贵局说了算!
不过看样子,贵局没有临时工啦,否则肯定是临时工干的。
大胆猜测,虽然皆知是彭慕曦所为,但为保护其芳名不出现在通报里,那怎么办呢?肯定只能说是我局的人了,可是执笔人文笔太厉害,曲笔让大家明白体育局工作人员的伟大作为,就写成“我局工作人员”了吗?
通报咋不说是我局体育产业处副处长彭慕曦,却指“全局工作人员”呢?局里除彭慕曦以外,其他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没占他人车位吧?他们心里怎么想呢?领导们怎么想呢?
这下好了,从文字来看,霸占他人车位的就成了我局所有工作人员了吗?逻辑学上确实是这意思哦。
果然不愧是“公文写作达人”彭慕曦所在单位大手笔!霸气!果然有什么样的处长就有什么样的单位?!
谢谢长沙市体育局明确告知全球人:长沙体育局所有工作人员都是喜欢占用他人车位的吗?!谢谢自白!执笔人宣传贯彻局精神非常到位。点赞。
三、最精彩、最绝的是,前面写的是“”正会同公安、属地街道等单位对相关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后面写的是“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仔细看文末图。
请教长沙市体育局,调查组明明由几个部门组成,怎么你长沙市体育局就将代表调查组“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呢?
长沙市体育局,一个职能部门而已,就代表调查组了?会同调查的其他单位公安、纪检监察等等,他们何在?谁授权长沙市体育局代表调查组“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呢?
我们这些“群众”没看到这些单位的发声、态度和授权啊。对此全球人真搞不懂。
可以这么理解吗:原来调查组只有长沙市体育局一家参与哦??!果然第二则通报文字更帅了,难怪,懂的都懂。
关于第二则通报写得水平之高,作者详解文章待续,敬请关注。
综观第一次通报,文中称时间是“近日”,搞不懂,彭慕曦霸占车位是小道消息吗,通报连时间都难以弄清楚,还是因为彭慕曦霸占8天让“我局”不堪下笔?
地点?通报没写,为啥?
据传湘诚德峰小区是省委小区,是集资房小区,当然,国家禁止集资房小区了,改称团购小区了!
一则通报,没有确实时间,没有地点,没有人物(只是“我局工作人员”),发生霸占他人车位……
这这,这,小学二年级生写记叙文,老师也要求写清楚几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原因、结果)。
长沙市体育局果然出公务员好榜样彭慕曦之流,难怪通报写得如此朦胧诗、朦胧派!
就是不知道未来会不会成为伤痕文学的发源地、通报神作的圣地呀?
长沙市体育局,我们太服了,五体投地呀。
作者将对长沙市体育局第二则通报做详细解读,以资深新闻人、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公文写作人的视角解读。绝对干货,敬请在左下角“+关注”。